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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

近日,中央批准:郭永航同志任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;免去林克庆的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职务。

广州总面积7434平方公里,辖11个区。1999年,该市常住人口为1530万。去年,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839亿元。

自2002年起,林树

森(2002-2006)、朱(2006-2010)、张广宁(2010-2011)、万(2011.12-2014.6)、任雪峰(2014.8-2014.6)

林树森

林树森,男,汉族,1946年12月生,广东汕头人,1970年8月参加工作,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广东工学院毕业后,先后在和平县纤维厂、县工业局、县工业分配和县计委工作,1976年至1980年任广东省和平县化肥生产办公室副主任,1980年至1983年任广东省和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。

1983年任广东省惠州市副市长(正县级);1983年至1984年任广东省惠阳区经委副主任;1984年至1988年任广东省惠阳地区行政公署常务副专员;1988年至1992年任广东省惠州市常务副市长。

1992年至1994年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(正厅级),1994年至1996年任广东省计委主任。

1996年至1997年任广州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、代市长。1997年3月任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

2002年9月起任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。2003年2月,辞去广州市市长职务。2006年6月,不再担任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,调任贵州,任贵州省委副书记、副省长、代省长。

2007年1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、省长。2010年8月卸任后,同年10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,直至2013年3月卸任。

他是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,第十八届中央委员。

朱,1953年1月生,浙江温州人,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1年8月参加工作。

1971年起在广东乐器厂工作,历任广州乐器总厂团支部书记、团委副书记。

1977年调入共青团广州市委,历任办公室副主任、主任,1982年任共青团广州市委副书记,1984年起任共青团广州市委代理书记、书记。

1987年至1991年任从化县委书记、广州市委副秘书长。1991年任广州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。1996年至1999年任广州市委副书记、宣传部部长。从1999年到2002年,

2002年至2003年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、部长,省政协副主席,2003年至2006年任广东省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。

2006年起任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。

2010年卸任广州市委书记,任广东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。2011年起任广东省委副书记、常务副省长、代省长。2012年起任广东省委副书记、省长。

2017年至2018年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2018年至2023年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、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。

他是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,第十八届中央委员。

张广宁

张广宁,1953年8月生,山东惠民人,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1年8月参加工作。

1971年参加广州钢铁厂工作后,从工人一步步晋升为班长,从车间团支部书记到车间副主任、主任、厂长。

1990年任广州钢铁厂党委副书记,1991年升任党委书记。

1993年至1996年任广州钢铁厂厂长、党委书记,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、党委书记。

1996年任广州市副市长。2000年任广州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常务副市长。2002年任广州市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市长、代市长。2003年任广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

2010年升任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。

2011年任广东省委常委,不再担任广州市委书记。

2012年调任鞍钢,任鞍钢集团公司董事长、党委书记。

2016年回到广东,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。

万梁青

万,1964年2月生,广东五华县人,1984年7月参加工作,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嘉应师范专科学校毕业后留校担任中文系总支书记,后任广东省梅县县委讲师团教师;

1986年调入广东省梅县县委宣传部,历任宣传部部长、副科长、梅州市文明办主任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文明办主任;

1997年起任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、书记,梅州市委常委、蕉岭县委书记。

2000年起任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、省青联主席、共青团中央常委;

2003年起任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、市长、党组书记。

2008年任广东省副省长。

2010年起任广州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。

2011年起任广州市委书记,2012年起任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。

他是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。

2014年6月27日,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,广东省委常委、广州市委书记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正接受组织调查。同年6月30日,因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。

2016年9月30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委原常委、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受贿案,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万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万的受贿款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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